泗洪县30年从分田制到集中制dd-【新闻】
泗洪县30年:从“分田制”到“集中制”
宿迁市泗洪县上塘镇垫湖村,是江苏最早实践“分田到户”的地方,从现有保存的历史资料看,要比安徽小岗村早约1年。相对而言,江苏全面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时间稍晚,1981年才到位。
上塘之称始于唐,地处苏、皖两省三县交界的“西南岗”地区,是江苏省重点攻坚脱贫地区。 不过,扶贫本身在这里只是一种工作方法,土地的使用才是关键。近几年来泗洪县大规模推动土地流转,又使得当年的“分田制”走向了“集中制”。
冒险分田
73岁的苏永道曾是上塘公社垫湖大队第五生产队的会计,是1978年“分田到户”的主要策划者。
“1978年以前,我们吃饭按人头算,每人每年280斤,这其中又有区别,70%是基本粮,30%是劳动粮,不过奇怪的是,无论你怎么努力,即使是最先进的生产队,最多也就是260斤的样子。”老人回忆。
因为按“人头”领粮食,不分男女老幼,因此多生孩子成为了每个农村家庭的必然选择。
1978年春,西南岗地区出现了史上最严重的干旱,当年午季小麦几乎绝收,“当时淮阴地委(建市前宿迁隶属淮阴管辖,即如今的淮安市)还派人来搞人工降雨,搞了好几天没下一滴。”
由于当时集体已没有存粮, 苏永道和几个人一起商议,直接把田分到每家每户。
除了集体保留了少许田地外,垫湖公社第五生产队每人分到各半亩的花生地、山芋地和玉米地。这一下不得了,到1978年秋收的时候,除了每家每户自己留足的外,“上交集体的山芋就有2.2万斤,花生2400斤”。
不仅如此,靠着当年百姓上交集体的粮食卖给国家,竟然还清了生产队几千元的欠债,“玉米当时是9分钱一斤,百姓排队交粮都有2里长”。
江苏省委派出的工作组在1979年12月份到达垫湖,当时住在供销社招待所,点名要求苏永道前去汇报。苏详细汇报了搞“分田”的真实想法,特别强调了施行后的效果,“这样搞老百姓吃饱了,没有人饿死。”
到1980年春种的时候,当地的分田到户已悉数到位。
1981年1月29日,新华日报刊登头版文章:1980年,淮阴地区有2000多个人均年收入在40元以下的生产队,学习上塘实行的“包产到户”后,不吃统销粮,纷纷挥手向贫穷告别。
推规模种植
“分田”30多年后,上塘又开始了“集中”。
2011年10月,上塘垫湖村的“三集中”基本到位:土地集中、居住集中和工业集中,其中集中流转的土地约1.3万亩,获得了江苏省委的肯定。
省委书记罗志军在2012年4月考察时指出,30年前的分田到户,为的是解决温饱问题;现在把土地集中,是为了解决发展问题。过去的分与现在的合,都是改革发展的产物。
罗志军表示,在新阶段,要继续坚持改革的方向,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。以泗洪的实践看,约50%的耕地实现了“300亩”以上的规模种植。
当地官员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,上塘土地能够集中起来,主要在于三个理由:一是全镇外出打工人口约占70%,平均收入远超种地;二是土地只有规模化种植才能发挥效应;三是最重要的,即农民自愿参加,确保农民的利益,尤其是土地确权到位。
苏永道觉得,现在的集中和他那个年代的集中不一样,“生产条件好、思想解放高、可选择性多”是他认为“现在新形势”。
地方政府给百姓发了土地流转证以确权,流转后每亩可有700元的收入,且每三年就相对调高一次。此外,每年国家的粮食和农业补贴直接进入百姓的存折。
当地种田大户周茂西与别人一起合种了约4000亩土地,前期投入约1200万元,“我们仔细算过账,有了一定规模后卖粮给国家就挺赚钱的,人要辛苦些,唯一的缺陷就是前期投入有些大,主要是土地集中费用必须一次交足,4年左右就能收回成本,每年利润可达12%。”
“虽然我集中了百姓的田搞规模种植,但是百姓要是想拿回自己种,可以随时直接取回,不过现在还没遇到过。”周茂西告诉记者。
实际上垫湖村有10多个家庭不愿流转,为此单独划出约200亩地让其自主经营。
“老百姓想要回收自己的土地,不流转,自己种,随时都可以”,垫湖村党委书记刘宁特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强调。刘是八零后的大学生村官,法学专业毕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