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圳市的医保费用是根据个人工资收入来确定的。医保费用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,费率为单位缴费比例加个人缴费比例,单位缴费比例通常为8%左右,个人缴费比例为2%左右。具体的缴费比例根据个人月均工资收入的不同而有所差异。
根据《深圳市城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条例》,深圳市城市居民医保费的缴纳标准如下:
个人月均工资收入在3000元以下的,单位个人缴费比例为8%,其中单位缴费比例为7.5%,个人缴费比例为0.5%;
个人月均工资收入在3000元至4000元之间的,单位个人缴费比例为9%,其中单位缴费比例为8.5%,个人缴费比例为0.5%;
个人月均工资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,单位个人缴费比例为10%,其中单位缴费比例为9.5%,个人缴费比例为0.5%。
以上是参保人员的标准缴费比例,具体医保费用还会根据具体医疗服务的费用、医保政策的调整等因素而有所变化。
需要注意的是,深圳市还推行了居民大病保险制度,居民缴费标准为3元/人/月,由政府代缴,用于居民个人在医疗费用高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时的补充支付。
总之,深圳市的医保费用根据个人工资收入的不同而有所差异,一般情况下单位个人缴费比例为8%,其中单位缴费比例为7.5%,个人缴费比例为0.5%。同时,还有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用于补充支付个人医疗费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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